何必「試婚」?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∕陳一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久前,某名大學一位即將畢業的女生到醫院做大月份引產,手術不順,必須摘除子宮。她跪在地上苦苦哀求醫生保住她將來做母親的權利,但醫生無奈地告知她:只能保住她的生命,無法保住子宮,因為之前她已多次做人流,導致了子室內設計宮的極大損傷。術後,這位女生傷心地向醫生傾訴了她的不幸:她和男友從大二就開始「試婚」了,兩人感情似乎很好,兩年多來她曾懷孕四次,因無條件生孩子,只好流產。最後這次懷孕,是在男友承諾畢業後就結婚的情況下,準備把孩子生下來的。但她萬萬沒料到,男友背叛了承諾,藉口家裡堅決反對他們結婚而狠心搬出了他們同居的「愛巢」,她只能獨自承受一切苦果。   諸如信用卡代償此類的故事,屢有所聞,但似乎並沒引起年輕人的重視。當然,並非所有的「同居」者、「試婚」者都有那位女生的下場,但意外懷孕墮胎,在任何情況下都畢竟是女人要承受的風險啊!可惜,如今市場化的醫院、商業化的媒體,把女性流產和不育的痛苦宣揚得太輕鬆了。我們不時地從報紙的同一版面上看到兩則引人注目的廣告:一則是「無痛流產」,另一則是「不孕不育」,廣告詞都很優美酒店經紀,仿佛是女人的兩種特殊享受。然而,女人的「無痛流產」與「不孕不育」的因果關係,難道不能從那位女大學生的經歷中略加解析嗎?  近年來,未婚男女「同居」或稱「試婚」已成時尚,甚至入學不久的大學生也效法起來。關於「同居」的利弊得失,人們眾說紛紜,莫衷一是。有人說是現代男女性成熟太早,結婚又太遲,漫長「性待業」期的壓力無法排解,「同居」便是滿足彼此生理需代償求的一種途徑,與將來是否結婚無關,甚至也不一定以愛情為前提;有人說既然兩人相愛就得包括性愛,同居便是愛情的完滿體現;也有人說,如果不住在一起,零距離觀察對方,怎能充分瞭解對方是否可以終身相許呢?因此,同居就是「試婚」,目的是為了減少離婚的風險,等等。  然而,就算上述理由說得過去,「同居」或「試婚」的代價也是顯而易見的。第一,「為滿足生理需要」。房地產然而,可以滿足生理需要的異性何其多,難怪同居關係如此脆弱;當同居關係破裂時,一方或雙方的傷害很難免除。畢竟,人是有感情的動物,如果人的性關係不是伴隨感情,那又與動物世界有何差異?第二,「同居是愛情的完滿體現」。那位傷心的女大學生與男友的愛情完滿嗎?第三,「『試婚』性的同居能避免離婚的風險」。君不見,從西方到中國,同居盛行時代的離婚率不降反升,為什賣房子麼?實際上,「試婚」者,試而不婚為多。早就聽人說:「既然能喝到免費牛奶,幹嘛養乳牛?」又有人說:「新娘試成舊娘,還結什麼婚?」  在英國和美國,都曾有過關於同居關係的調查,其基本結論是:1. 經過同居而結婚的夫妻,比未經同居而結婚的夫妻離婚率高 40% 以上。2. 經同居而結婚的夫妻,發生婚外性關係的比例大大高於未經同居而結婚的夫妻。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的人酒店兼職口學家於 1997 年開始的一項對同居者的追蹤調查,對此兩項基本結論的解釋是:同居者對性關係的態度更隨便,對婚姻的承諾感更低,而對無條件分手的接受程度更高;同居時間越長,結婚的興趣越低。可以說,是同居關係改變了雙方或一方對婚姻的嚴肅態度。  在美國,對同居關係的調查還有兩點發現:第一,在收入和職業不穩定的下層階級人士中,同居關係更普遍;第二,來自父母離21世紀房屋仲介異或未婚生育的單親家庭中的年輕人,為補償痛苦的經歷或獲得安全感,更易選擇婚前同居;第三,性道德水平的下降和社會對「性自由」行為的寬容,是推動同居關係增多的重要原因。  在我國,尚無對同居關係的大規模科學調查和較長時間的追蹤研究,所以尚無數據和結論。但是,「它山之石,可以攻玉」,我們是否可以從國外的科學研究中獲得有益的啟發呢?何況,就像本文開頭介紹酒店經紀的那類案例,在我國現實生活中已不勝枚舉。難道那些活生生的悲劇,還不足以讓年輕男女引以為戒嗎?  新學期又開始了,我衷心希望剛踏入大學校門的年輕成年男女,在為學業的成功和事業的準備而付出艱辛時,千萬要自尊自愛,要珍惜愛情,珍惜健康,珍惜生命。


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



分享

Facebook
Plurk
土地買賣YAHOO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qi63qidfv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